發行公司行使「贖回權」提前收回 CB。持有人在【終止櫃買日】之前可選:① 轉換成股票 或 ② 拿回面額(收回價);逾期未動 = 被收回。
清單包含「N 天內公告」+「公告較久但 deadline 未到」兩種(避免漏掉最緊急的)。